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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不由得都有些呆楞楞的,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可是谁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元浩吸了一口气,这才留意到手中厚厚的一叠纸和那苍雄而浑重而又若龙飞风舞般的字体,一本薄册子上写着“狗王配种驯练法门”,而最后一小本却是写着“蔡风留言”。
“写些什么呢?”元费不由得问道。
元浩忙打开蔡风的留言,只见上面却是仿仲繇的《宣示帖》字体所写的:大人初展此信。
蔡风当已离府,望大人勿追勿留,蔡风意已早决,今日来明日当去,留也无益,不若好聚好散,此刻我谨向大人、管家、教头致歉。
蔡风初入元府,实因慕小姐叶媚之绝美,而今知道绝无结果,留下唯使伤感更增,才择今日别过,而叶媚当蔡风是朋友,元府上下待蔡风礼敬有加,特留驯狗之技以示,望大人勿怪。
蔡风字元浩不由得愕然,抬头望了望元叶媚,冷冷地道:“你和蔡风早就认识?” 元叶媚不明所以,不过猜到定是信中说了些什么,不由得微微点头道:“女儿的确是和蔡风早就认识,那是在武安姨妈家,他是两位表哥的好朋友,初次他为表哥的狗儿治伤,便这样认识了他,姨妈当时也在场。
” 听到这些元浩脸色稍缓,口气也温和了少许道:“你怎会知道他和你表哥是好朋友?” “是表哥告诉姨妈的,当时蔡风的狗儿还把姨妈家看门的屁股咬了。
”元叶媚认真地道,神色间却多了几缕向往之色。
元费和元浩呀得不由得大感好笑,心中暗骂蔡风胆大妄为,而长孙敬武却禁不住笑了起来。
“那你可知道蔡风家里有什么入?”元费想了想问道。
“我不知道,表哥说蔡风从小便是在阳邑一个猎户家里,还说他师父是个很凶的人,他爹爹最喜欢喝酒,他们只告诉我蔡风不仅很会驯狗,而且武功很好,是最出色的猎人。
”元叶媚想了想道。
元费不由得向元浩望了一眼,见他也只是一脸茫然之色,不由得叹了口气道:“如此人才,却让他白白地走了,真是太可惜了。
” 元浩苦笑道:“只怕是天意如此。
” 蔡风只觉得心头无比轻松,虽然心底的那帐然若失的感觉并没尽去,但他此时又恢复了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的确感到极为枢意。
阳光似乎异常温和,今天的天气似乎还真的不赖,也的确不赖,至少蔡风刚一醒来便可以见到如此温和的太阳便应该算是很不错了。
他很少有昨夜那种疲惫的感觉,的确很累,杀人的感觉并不是很好,至少蔡风并没有感觉到快乐,那和杀死一只野兽的感觉绝对不一样,因此蔡风并没有在邯郸城中呆很久,晚上他便自行离城而去,他有穆立武给他的通行令,并没有谁敢阻止他,也没有人愿意阻止他,守城的士兵们对蔡风本就极为熟悉,因此他很顺利地便出了城,他是一个绝不怕住野外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比人更可怕的野兽,绝对没有。
山野之中,更多了一份城中怎么也找不到的宁静和安详,没有任何压抑的感觉。
陪伴蔡风的,唯有马儿和背上的行囊及弓箭与剑,几件比较好的衣衫与一袋干粮而已,这一切,对于蔡风来说已经够了。
休息了一晚之后,蔡风只感到体力恢复了不少,便策马向武安赶去,离家十几日,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收获可能只有那什么劳什子“圣合利”和稀奇古怪的蛇喉功。
邯郸是通入太行八大要道之一,除水道比较畅通之外,要到武安却只有一个隘口。
行至下午,蔡风终于赶到隘口之旁的一个小庙。
记得入邯郸之时,他也在这里盘桓过一晚,因此,和这里的老板多少有一点点交情。
今日的生意似乎并不怎么好,门前的几张桌子只坐了一个客人而已。
天气热得有些不太近人情,早晨的太阳还是那般温和,可是中午一到,让人有些怀疑今日太阳是不是发了什么疯,太阳的光芒便像是烈火一般烧烤着大地,蔡风头上戴着自己用嫩树枝编织而成的怪异帽子,勉强挡一下这可怕的太阳,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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