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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 Johnny:[定位] Johnny:你可以叫上你追星的朋友一起。
Johnny:因为马凌峰也要来/龇牙 :好的。
马凌峰是谁? Johnny:…… 丁厌没想好要不要去,上次人家帮他买单的人情他还欠着;他想还礼来着,礼物都买好了,但Johnny比他更忙,回消息巨慢,一问地址人干脆就消失了。
这次是对方主动邀约,他还是去一趟为好,把欠的还了,免得心里总有亏欠感。
丁厌泡够了,想盖上平板的保护壳,放别处去;可视频平台的界面没退出,他的手指不慎点到下一集,大波弹幕从上方飘过。
-啊啊啊啊小马妈妈来了!!! -弟弟是真的很帅啊啊啊啊!!! 等等,这个烂剧的男主角扮演者好像就叫马凌峰…… *** “化妆舞会?”楚瀛漠然地和他错开目光,“我没兴趣。
” “可我一个人去会怯场……我谁都不认识……”丁厌化身树袋熊赖在楚瀛的身上,“你陪我去吧……我想你陪我,求你了老公。
” 他可谓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可楚瀛像座冰山,滑溜得他挂不住。
“不去。
”楚瀛淡定地说,“我可以去接你,但我不会参加,我劝你也别去。
” “为什么?” “认识的人多不完全是件好事,何况我独来独往惯了,适应不了热闹的场合。
” 丁厌蛮喜欢热闹,谈了这段恋爱才收敛了泡吧喝酒的业余生活,楚瀛冷硬的拒绝态度使他逆反,他说:“那我一个人去了?” “请便。
” 呵呵,化妆舞会有什么难的,他用不着把自己化成小羊小兔子,他就穿裙子去! 为了晚上能打起精神玩得尽兴,丁厌小睡了一小时,起床没胃口,叫楚瀛不用做他的饭,自己敷上面膜去衣帽间化妆了。
楚瀛不是很懂,将一群陌生人圈在一个屋子里的派对有什么可玩的,充斥着酒精药物和无处发泄的荷尔蒙,乌烟瘴气。
但丁厌愿意去,他尊重,人与人的确不同。
丁厌今晚穿的高跟鞋有10cm,他有许多条这样的小黑裙,这件格外性感;领口是假领,配有一枚镶钻的胸针,两条袖子还算宽,在手腕处收拢;前方的衣襟是交叉设计——那其实只是两块布,下面各坠了一条银色细链,勒过纤薄的细腰,在后背交叉后穿过半裙的锁扣。
从正面看是件沉静得有些肃穆的连衣裙,但后面看却是截然不同的韵味,两片蝴蝶骨锋利地隆起,盈盈一握的腰身绕着银链,短裙下是白到亮眼的双腿,令人心猿意马、想入非非。
夜晚的照明全靠灯光,为妆效好他化了浓妆,刷子蘸取薄薄的闪粉点在眼尾和鼻梁,唇色浓艳娇媚。
丁厌的臂弯挂着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包,用于放手机和钥匙,另一只手提着送给Johnny的礼物;他单臂扒着门框,问屋里的人:“你真的不陪我去吗?” 楚瀛定力很好,但心里苦,所以天还没黑已开始借酒消愁;端着酒杯的那只手食指描着他,说:“你这么穿,容易招蚊子,记得涂点花露水。
” “滚蛋吧你!”丁厌“砰”地摔上门,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地进了电梯。
按理说,楚瀛不管束他的穿着、不限制他活动,对他来说是好事才对,他能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和娱乐自由;可楚瀛明确拒绝他的一些要求时,他却是那么的生气。
好像被人刻意忽略了,仿佛他只是在无理取闹。
——嗯,是我太幼稚了。
丁厌自我反省——我还像个小孩子,觉得别人有义务满足我的需求,这是错误的,我不能再这样了! 从今晚起,做个人格独立的成年人! 法则第一条:别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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