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厌侧着脸抬起眼眸,他自己意识不到他这些接近小动物的动作和神情;可在对方眼中,他像极了正在囤粮却被打断的花栗鼠、从睡梦中惊醒的牡丹鹦鹉、或是惊慌失措的小白兔……随便什么,总之是美丽的、灵动的、毛茸茸的小动物。
实在是,太可爱了。
楚瀛的手放到他的后颈上,抚弄他的发尾和耳后体温偏高的肌肤。
起初丁厌是感到寒毛倒竖,但那只手切真温柔,掌心不够光滑,带着清晰的肌理纹路,触摸着他敏感处的皮肤,引起阵阵异样的酥麻。
“你不要摸了!”丁厌挥开对方后退道,“我老实告诉你,我怀疑你心理畸形有特殊癖好,你再碰我我就拿刀捅你。
”为以防万一,他带了一把多功能小刀。
楚瀛笑得埋下脸,笑过了整理好表情道:“那我也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特殊怪癖啊,无论我怎么做,你都会觉得我有事隐瞒你,我在伪装欺骗你。
” “因为你就是在隐瞒和欺骗我呀。
从三个月前到现在,你自己数数你骗了我多少次?” “我不是有意的。
你还记不记得我问过你,如果你想知道我的事,我会对你知无不言,但你说你不想知道,因为你对我不感兴趣。
所以我不知道哪些事是该对你说的,又有哪些事是你不想听的。
” 他又在用他的口才碾压我。
丁厌说:“你不要模糊重点了,你只要承认你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就够了。
” “行,我是个谎话连篇的坏蛋,”楚瀛认输道,“我做的所有事,都是在为我的恶行赎罪。
” “这还差不多……”丁厌仔细地盯着那张脸,顿然感到自己的疑虑皆为虚妄幻想;楚瀛哪里用得上处心积虑地诱骗猎物落网,都长成这样了,勾勾手指便能引无数倾慕者趋之若鹜。
天哪,我没喝醉啊——连我这么想了,人果真是视觉系动物,极易被美色蒙蔽双眼…… 这种欣赏是无关性别的,长得好看的人总能受到优待,此时他对楚瀛卸下的防备心,便是他给予这份美貌的优待。
楚瀛:“为了向你表达歉意,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
” 他怎么每次见面都要送我礼物……丁厌心里的狐疑变成了些许不易觉察的期待。
开着灯和暖气的车内,丁厌被冻得冰凉的手指回暖发麻,他揭开那只方方正正的盒子,拨开交叠的包装纸,一双黑色的浅口高跟鞋躺在盒中,花枝式样的鞋跟镶嵌着金色标识,红色绿色的毛绒小球叠坠在后;鞋面点缀着褶饰,前半段高雅,后半段俏皮。
他爱不释手地摸着那几颗绒球,“这也太可爱了……” 鞋底的码数是39.5,他恰好能穿;即便不穿,光是放在鞋架上养眼,也相当怡然幸福啊。
“喜欢就好,上次弄坏了你一双鞋,一直想找机会补偿你,但没看到合适的;这是圣诞节特别款,希望你现在收到也不算迟。
” 丁厌盖上盒盖,沉淀澎湃的心情。
——我不能受宠若惊,不能大惊小怪,不能感激涕零,这是他赎罪补偿我的,我受之无愧…… 啊啊啊好喜欢啊! 他怎么总能挑中我喜欢的东西! 丁厌的满心喜悦难以自抑,拽着前排楚瀛的胳膊,倾身凑上去亲了亲对方—— “奖励你!” 被他亲了,楚瀛不觉诧异,只是笑着,似乎真的很沉浸于与分享他快乐的时刻。
“还想玩吗?还是回家?” “回家回家。
”丁厌迫不及待想回去试一试他漂亮的新鞋子。
楚瀛的手搭在方向盘上,又问:“你想回哪个家?” 父母家什么都没有,所以……他答道:“回我的家!” 前座的人不再多言,按照他的意愿驱车上路。
凌晨的高速公路冷寂空旷,零点整一朵朵绚烂烟花在天边绽放,照亮整片夜空。
丁厌看向窗外发呆,这就是所谓的心想事成吗?得到的皆是想要的,没有交付条件,无需讨价还价。
他眼眶一湿,不愿眨眼地仰望着天幕中的彩色花火,烨亮的光彩映在眼底。
他轻声说:“谢谢你啊,这是我成年后过的最充实最快乐的一次新年。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十六年,明社稷将倾,是降清还是抗清? /
他,是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精英特工,在他临刑的那一刻,命运眷顾了他的生命,一项绝密任务,让他得到一次以命换命的机会。当这名有着不良血液的精锐混迹在国际大都会中,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再是特工身份的他,一切都要在平凡的生活中体验到酸 /
这年冬末,温禾安失权被废,流放归墟。 她出生天都顶级世家,也曾是言笑间搅动风云的人物,众人皆说,她这次身败名裂,名利皆失,全栽在一个情字上。 温禾安早前与人成过一次婚,对方家世实力容貌皆在顶尖之列,声名赫赫,双方结契,是为家族间的强强结合,无关情爱。 这段婚姻后来结束的也格外平静。 真正令她意乱情迷的,是东州王庭留在天都的一名质子。他温柔清隽,静谧安宁,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笼络她的附庸,联合/
【阅读须知】 1:本书是神奇宝贝、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的同人小说。 2:本书是无系统、无女主的精灵养成向小说,节奏较慢,需耐心阅读。 3:小智得了冠军。 /
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更倒霉的是,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哦,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连性别都不太对。 为了保住小命,我一边远离男主,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可我是个理科生,对文言文过敏,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 有一次,边境骚乱,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以达成秦晋之好。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但在其位谋其政,/
在一般小说套路里,带着金手指穿越的主角往往要干一番大事,不是成为称霸天下的男/女人、就是成为称霸天下男/女人的人。 但任拾音穿越后的金手指太大,导致她无论是称霸天下还是称霸天下的男/女人都没有难度。 所以她选择了隐居。 但作为一个隐士高人,世界的意志总喜欢时不时打扰一下她的清净。 任拾音:我都搬到了北极,为什么还会有人晕倒在我家门口。 注意事项: 金手指开局满级,但女主零级,主角又苏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