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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郎道:“嗯。
” 沈璧君道:“不知道你能不能替我雇辆车子,载我回去?” 萧十一郎道:“不能。
” 他回答得实在干脆极了,沈璧君怔了怔,忍住气道:“为什么不能?” 萧十一郎道:“因为这地方是在半山上,因为拉车的马没有一匹会飞的。
” 沈璧君道:“可是……我来的时候……” 萧十一郎道:“那是我抱你上来的。
” 沈璧君的脸立刻飞红了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了。
萧十一郎悠然道:“现在你自然不肯再让我抱下去,是不是?” 沈璧君忍耐很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道:“你……你为何要……要带我到这里来?” 萧十一郎道:“不带你到这里来,带你到哪里去?你若在路上捡着一只受了伤的小猫小狗,是不是也会将它带回家呢?” 沈璧君飞红的脸一下子又气白了。
她从来也没有想到要去打男人的耳光,但现在她若有了力气,也许真会重重地给这人几个耳刮子。
萧十一郎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到神案前,盯着她的腿。
沈璧君的脸又红了,真恨不得将这条腿锯掉,她拼命将这条腿往里面缩,但萧十一郎的眼睛却连一刻也不肯放松。
沈璧君又羞又怒,道:“你……你想干什么?” 萧十一郎淡淡道:“你的脚已肿得像只粽子,我正在想,要用什么法子才能将你的鞋袜脱掉。
” 沈璧君几乎忍不住要大叫起来,这男人居然想脱她的鞋袜,她的脚就连她的丈夫都没有真正看到过。
只听萧十一郎喃喃道:“看样子脱是没法子脱掉的了,只有用刀割破……” 他嘴里说着,竟真的自腰畔拔出了一把刀。
沈璧君颤声道:“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君子,谁知你……你……” 萧十一郎道:“我并不是君子,却也没有替女人脱鞋子的习惯。
” 他忽然将刀插在神案上,又将那桶水提了过来,冷冷道:“你若想快点走回去,就赶快脱下鞋袜,放在这桶水里泡着,否则你说不定只有一辈子住在这里。
” 在那种时候,你若想要一位淑女脱下她的鞋袜,简直就好像要她脱衣服差不多困难。
因为在那种时候,一个女人若肯在男人面前脱下自己的鞋袜,那么别的东西她也就差不多可以脱下来了。
沈璧君现在却连一点选择也没有。
她只希望这人能像个君子,把头转过去。
萧十一郎的眼睛却偏偏睁得很大,连一点转头的意思都没有。
沈璧君咬着嘴唇,道:“你……你能不能到外面去走走?” 萧十一郎道:“不能。
” 沈璧君连耳根都红了,呆在那里,真恨不得死了算了。
萧十一郎道:“你不要以为我想看你的脚,你这双脚现在已没有什么好看的,我只不过想看看你中的究竟是什么毒而已。
” 他冷冷地接着道:“毒性若再蔓延上去,你说不定连别的地方也要让人看了。
” 这句话真的比什么都有效。
沈璧君慢慢地,终于将一双脚都泡入水里。
一个人若能将自己的脚舒舒服服地泡在热水里,他对许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会改变些的。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全身都在发抖,但现在她的心已渐渐平静了下来,觉得一切事并不如自己方才想象中那么糟。
萧十一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的脚。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仿佛在品尝着它们的滋味。
沈璧君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却分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一郎道:“把你受伤的脚抬起来。
”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了。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长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的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的一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一郎已将嘴里咀嚼的药草吐了出来,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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