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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的一部香港电影。
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富贵迷人眼。
张曼玉那时才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活色生香,她坐在黎明的单车后座,哼唱着邓丽君风靡大陆的《甜蜜蜜》,在川流不息的九龙油尖旺区穿梭。
两个在异乡迷失的年轻人,说着同一种语言,有着同一个故乡。
他们的血液注定无法分割。
粤语,盛愿会听也会讲。
这种来自千里之外的语言,深刻的扎根进他的血脉中。
深刻的意思就是说,每当他听到粤语,记忆深处那个像紫荆花一样美丽的身影便会随之闪过。
他的妈妈洪珠仪曾是香港红舞厅的女星,半红不紫,但也无限风光灿烂了一阵子。
大街小巷摆满beyond、谭咏麟或是林子祥专辑的影像店,时而能翻到几张她的碟片。
真正令洪珠仪落入谷底的,是一位她在酒局上偶然结识的年轻企业家。
这人名叫盛云州,她那时年轻,很轻易地被他诱哄,迅速跌入了爱河,稀里糊涂怀上孩子后,才得知他在大陆已有家室。
但她天生一股子轴劲,不顾众人反对执意生下了这个孩子,从此离开红舞厅,销声匿迹。
洪珠仪没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她不愿意他姓盛,也不想和自己一样姓洪,想来她原本也是跟了干爹之后才改名换姓的。
于是,她就整天“宝宝、宝宝”的叫他。
孩子五岁的时候发了场高烧,整整烧了两天两夜,额头烫的吓人。
洪珠仪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真到用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攒下。
她急得到处借钱,厚着脸皮去找了红舞厅的老板,低三下四恳求他借自己一点,等孩子病好立马还回去。
闹翻之前他们交情不错,没想到却遭到了无情的拒绝。
在被利欲熏黑了心的人眼里,一个过气又身材走样的女星,和放久了的馊饭没什么区别。
她没放弃,抱着孩子挨家挨户的敲门。
最终,一位在内地极具声望的老企业家的孙子出手帮助了她,把孩子顺利送进了医院。
在医院里,孩子得到了悉心照顾,不幸中的万幸,这场高烧没有带走他的生命,但他却完全丧失了自主听力的能力。
为了给孩子买助听器,洪珠仪变卖了自己的所有首饰,好在她从前够虚荣,爱买这些花里胡哨又死贵的玩意儿。
然而,她却在医生口中得知,移植人工耳蜗和后续的治疗费用,加起来是助听器的十几倍。
所以,她又卖掉了房子。
零九年,香港,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活下去已是难事,更何况还要独自抚养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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