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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手呢?”“别啊别啊,我今天就为了看我野哥来的。
” 底下议论声越来越多,乐队主唱犹豫了一下,转身向后面两人点了点头,似乎放弃了等待,准备就这么开始演出。
就在此时,台侧忽然踏上一只皮质马丁靴,来人身材高挑,笔直修长的腿收进靴筒里,机车皮衣领前的银色拉链反着光,短发被风吹得略显凌乱,却添了一分不羁的野性。
激起了台下一波狂热的尖叫。
离他最近的花臂鼓手惊喜地起身,作势要往他肩上捶去,他侧身闪过,两三步走到位置,背上眼镜青年递过来的电吉他,低头扫了几下弦试音,随意地将被吹乱的碎发撩上去,给身旁的主唱递了个眼神,示意没问题了。
乐队几个人悬着的心都放了下去,鼓手抬手敲响了第一个鼓点,吉他贝司切入,主唱的长发随动作摇动,开口确是一把沙哑的烟嗓,身后的大屏幕烈火跃动,燃烧成一行血红的字:WildFire. 四周的人也像被点燃了似的疯狂,斑斓的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
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了,他握着酒杯的指关节泛着白,如果杯子的质量再差一点,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了。
真人带来的冲击力比照片强一百倍。
他的印象里,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严谨到头发丝,一举一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的教科书,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可现在他面前的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的动作有种张狂的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的心跳。
让人难以挪开眼睛,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的人群,沉醉在音乐的世界里,像个虔诚而狂热的信徒。
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他才站至舞台边缘,目光往乐迷中扫去。
这一眼,他就看见了奚迟。
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的人海里,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仿佛身后的繁杂都成了他的背景板,明明是一双湖水般清冷的眼睛,却跳着灼人的火光。
奚迟本就一直死死盯着他,两人的视线缠在了一起,隔着酒吧里变幻的光线和湿热的空气,他们对视了漫长的几秒。
奚迟从对方的目光里,看出了一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的窥探欲,坦荡而充满野性。
但这是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了下去。
台上的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泛起了雾气,他一个晃神,指下的音符错漏了一个,又一个。
沉醉的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的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了疑惑的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么了? 吉他手这才别开了目光,直到一曲终了,他在台下汹涌的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清了清嗓子。
“这位穿白衬衫的帅哥。
”低沉的声音通过音响传遍了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的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了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散场了可是要跟我回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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