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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到,他脚下所站之处,埋的是一具掩藏了二十多天的,高度腐烂的尸体! 殷少爷以前住在脏兮兮的贫民区里,出门路过沟渠,一低头就能看到一只死耗子。
所以其实这种令人一闻就会产生生理性不快的,糟糕又恶心的腐臭味,他没少闻过,只是从来没有任何一次的冲击力,比得上一个实打实的,真真正正的人的尸体罢了! 明明是气温逼近三十度的盛夏之夜,殷嘉茗愣是在热风中打了个寒颤,后脖子上密密麻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呢? 殷嘉茗只能硬着头皮,用铲子一点一点挖开盖在尸体上的泥土。
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每挖开一寸,他就觉得腐臭味似乎又浓烈了一分,醺得他只恨不能拿块布将自己的口鼻包裹起来。
——说好的“久入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呢!? 殷少爷读书虽不多,也是知道这句俗语的。
此时他倒真心希望自己闻着闻着就能适应这股恶臭了——可惜,并没有。
终于,一番努力之后,他挖开了厚厚的土层,将司徒英雄的整具尸体都暴露了出来。
就如叶怀睿提前告诉殷嘉茗的那般,司徒英雄的尸体被一张红白蓝三色的塑料篷布包裹住,看不见头脸身躯,只露出包裹在牛仔裤裤腿里的两条腿。
“唔——” 殷嘉茗打着电筒,朝那双挤在凉鞋里的腐败双足照了一眼,就觉得胸中一阵反胃,几乎就要把晚饭给吐出去了。
——妈呀,再也不敢小看阿睿了! 殷少爷在心中默默将自己脑补的,叶某人的秀气斯文的谦谦小书生的形象抹得干干净净——能对着这样一具腐尸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必定得是昂藏八尺的绝世猛男啊!! 殷嘉茗挺直腰杆,抬头望天,忍着扑面而来的阵阵恶臭,呼气、吸气,足足做了三秒心理建设。
然后他屏住呼吸,一把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塑料篷布。
——我%#¥%%#!! 浓郁的恶臭扑面而来,篷布之下,是一张肿胀变形、多处腐败破溃,被虫蚁啃噬得千疮百孔,烂到根本看不出原本长相的脸。
别说殷嘉茗本来就不认识司徒英雄,只从报纸杂志上看过他的通缉照了,到了这等程度,哪怕换成是司徒英雄本人的鬼魂,怕是也认不出自己的肉身了。
殷嘉茗本能地移开了视线,无法直视那张高度腐败的脸。
但光把尸体挖出来还不够,殷嘉茗冒着巨大的风险干这件事、受这份罪的最终目标,是死者放在衬衣内侧口袋里的,那张不知写了什么东西的纸片。
殷嘉茗咬咬牙,伸手摸向了尸体的前胸——它原本穿的一件白T恤,已被泥水和尸水浸透,变成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粘腻而肮脏的灰棕红色,又被腐败的尸身挤得向外撑起,粒粒纽扣都快要崩开来了。
——×! 殷嘉茗内心极度崩溃。
——我为什么就没戴一双手套呢!? 是的,叶法医絮絮叨叨叮咛了他一个晚上,偏偏就忘了得提醒殷少爷这个挖坟新手,记得戴上口罩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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