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更何况这已是冬至了。
不过,他一向并不十分欣赏花。
他欣赏叶。
红叶。
叶子转红的时候,正因为它理当是绿的,所以特别凄艳。
他那白得似研玉观音一般的颊上,偶而也会泛起两朵嫣红。
就像枫叶一般,病态的红,也是一种美艳。
他除了欣赏红叶,还爱剑。
所以人人都称他作“剑侠”叶红。
当然,被世人称作“剑侠”,除了要懂得剑,仿佛还要拿着剑去做很多很多的事,才配得上“剑侠”这两个字。
叶红才不管这些。
他才不理什么“剑侠”。
他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剑侠”。
他只想撇开一切,痛痛快快,做一些“人”应该做的事。
除了剑和红叶,或许叶红偶尔也会爱看一种花。
天花。
他认为“雪”就是“天的花朵”。
天的花朵,清白无寄,婉转成水,谁也留不住。
每一朵雪都有它的生命。
每一朵雪花都不同。
但人生在世,像花开一般灿亮一下就谢了。
这又有何难呢? 只要在冬雪里舞一场剑,把一生的情深和半生的义重都灌注在里头,大抵就是舞过长安舞襄阳而终于舞到江南的水岸。
这样想着的时候,叶红有一种舞剑的冲动。
一如求死的感觉。
要活得像一朵花,一时灿烂容易得。
他本来有一种疏懒的感觉,但想到最能激发他的剑气的那一把刀那一把木刀的时候,于是他离开了浴池,披上了宽袍,抄起了用黄绢裹着的剑,走出澡堂。
这个地方叫做“巫巫池”,位于十字街北。
平江府里没有男人不知道这个地方。
不过,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一定就能来。
因为昂贵。
就算是有几个钱的汉子,也不一定能来。
因为气派。
没有气派的人,见识稍微少一些的人,来到这里还真会抬不起头来、提不起劲来。
叶红身旁有两个小僮替他整理衣服,他挽着剑,从“巫巫池”,穿过“乐其廊”,走入了“剑亭”。
“剑亭”是练剑的地方。
“剑亭”里摆放了很多把宝剑、名剑、古剑,只要你付得起钱,你就可以足尖点在其实是精钢打造得维妙维肖的池心荷叶上,或飞腾到亭顶的十二条彩釉飞龙之上,跟人交手、喂招,保准对方一定会剑差一招,输于你的绝招之下。
这时候,“剑亭”里已有了七八个人。
纵不是世家子弟、一方之王,也是贵裔王孙、剑坛好手。
其中一个脸上长着许多麻子和痘疮的人,一面持着他那柄青铜古剑,一面滔滔不绝地在说话。
“我就这么刷刷刷几下,他们喝采声不绝,我说,老宾花子,你别闹得起劲呀!他那个老小子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还问我:拍手都不可以啊!话未说完,他的裤子就掉了下来,全场姑娘们哗然”聚拢过去听和眉飞色舞的在说的人都很亢奋,“你道如何?我就这么察察察几剑里,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沫沫自小无父无母,和捡到她的奶奶一起生活。一天,一个自称是经纪人的人找到她,要她假扮某明星的女儿参加某个真人秀节目录制,事成之后会给她2万块钱。看着一贫如洗的家,林沫沫考虑了2秒,同意了。 - 这是一档叫做《和爸爸一起生活》的真人秀节目,爸爸带娃,每周随机抽取一种【家庭背景】,体验不一样的生活。 节目录制的前一天晚上,林沫沫做了个梦,梦见节目播出后: 退圈多年的男明星带女儿回归,因为父女/
前世冷酷的魁梧壮汉,今生变身成妖娆萌妹。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征服世界,音乐、电影、小说、游戏,男女粉丝通杀,制霸全球娱乐业的偶像天后。 诶诶?!天降系毒舌萝莉与腹黑系青梅竹马的惨烈修罗场?! 等等! 女友的母亲居然也想来掺和一脚?! 白晓笙:过往的勇士,被我的美貌迷住了吗? /
(复仇+宅斗)陆珈为了逃离夫家,苦心谋划了五年。 终于踏出了府门,却不曾想藏身着的破庙里却还有个手拿长剑,穿得跟花孔雀一样的男人! 什么? 花孔雀是来灭她夫家满门的? 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她出逃的时候出现? 害她也只能冒着乱剑穿胸的危险扑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了! 重活一世,陆珈的目标就是报仇雪恨,得个圆满人生。然后,再抓个听话的穷小子当上门女婿! 可是可是,为什么连王府世子见了她在路边/
程储,嘉程集团俊美冷漠的掌权人,身居高位,自带清场效果。 新来的秘书嘉蓄面庞完美无缺,程储虽然不想明说,但是闲暇时间看秘书泡茶,总觉得是个享受。 一次家庭聚会,得知嘉蓄竟然是嘉叔叔的小孩,父母笑得合不拢嘴,拉着他细细交谈。 自此之后,小孩顺杆往上爬,夺出他放在嘴边的半支烟,程总,抽烟对身体不好。 程总,喝酒对身体不好。 程总,熬夜对身体不好。 程储有时候听有时候不听,他没有因为嘉蓄的身份,/
送葬上山,我却被装在棺材里活活给埋了,随之整个村子三百多口人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只有晚上这里才人声鼎沸。 我从棺材里爬出来,才发现 /
作者平平淡淡讲故事,诸位开开心心看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