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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三十四回,曹雪芹花了很大的力气,来为薛蟠辩诬(当然,即使是薛蟠道出,也不属于政治告密,而只能算无意泄密),回目就叫“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嘛。
那么,是云儿告密?这个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出现的唯一的妓女,确实厉害,棋官不知道宝玉身边最贴近的大丫头叫袭人,她却“门儿清”。
但对冯紫英那样一位富有政治警觉性的人物而言――在那个场合他仍然没有讲出所谓“大不幸之中又大幸”是怎么一回事――他既然叫了云儿来,就意味着他信得过这位风尘女子,他家的仆人,应该也都是被他精心挑选、考验过的。
那么,还有什么人是可疑的呢?细心的读者翻回第二十八回,就会发现还有这样的交代:宝玉去了冯家,“只见那薛蟠早已在那里久候,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冯紫英先命唱曲儿的小厮过来让酒……”诸位“红迷”朋友作何判断呢?也许,那根本就不是告密,而是某个佯装唱曲小厮的特务向忠顺王的汇报? 不管各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想不少“红迷”朋友会同意我的这个结论:曹雪芹通过忠顺王府长史官的这种表现,把那个时代主流政治的狰狞面,给点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第三十四回,袭人被召见后在王夫人跟前说那番话的行为? 这几回里,二玉爱情的透明度与稳定性达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点出了他们的爱情有着共同的反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
特别是宝玉赠旧帕、黛玉题诗帕上,以及宝玉梦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等情节都反映出二玉的爱情关系不可能再逆转。
但宝钗对宝玉的爱意,在探望被笞挞的宝玉时充分地流露了出来,使得宝玉、宝钗、黛玉的三角关系变得更加微妙。
就在这种情势下,袭人被王夫人召见,说了那么一篇话,其中最要害的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多,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由不得叫人悬心……”袭人故意把黛玉说在前面,其实王夫人要防范的也正是黛玉,此语一出,正合心意,于是当面表扬、托付,事后又从自己的月银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予袭人特殊津贴。
可想而知,成为王夫人的心腹之臣后,袭人从此必定时常汇报怡红院内外的情况。
袭人因向王夫人倾诉一腔“悬心”而获得准姨娘的地位,这件事该怎么评价?旧时代的评家,多有对此深恶痛绝者。
流传很广的《增评补图石头记》,前面有几家评语,其中大某山民(“某”在繁体字里是“梅”的另种写法)说:“花袭人者,为花贱人也。
命名之意,在在有因。
”护花主人则说:“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夫!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
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
”就是说袭人好比裹着蜜糖的毒药。
这些评家厌恶袭人,一是因为第六回已经写明,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所谓“不才之事”,她先做了,倒在王夫人面前担心宝玉跟别人发生“不才之事”,坏了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实在下贱!虚伪!二是他们不知道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意。
续书里写宝玉出家后,袭人不能“守节”,“抱琵琶另上别船”,还做出委委屈屈的样子,这种不能“从一而终”的女子,当然更该视为下贱、虚伪。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则把宝钗、袭人都划分到维护封建正统的阵营中,袭人在王夫人面前说那番话的行为,被视为一个忠于封建礼教的奴才,在封建主子面前告密邀宠。
当然,也指出袭人的虚伪――因为恰是她,逾越封建礼教,在名不正的情况下与宝玉偷试云雨情。
旧时代的上述论家指出袭人言行上的自我矛盾,说她虚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用“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标准来指斥她,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认同的。
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的那种居主流的分析评判,以意识形态为前提,有相当充分的道理。
但我觉得,细读曹雪芹运笔,就会发现,他在这场戏之前,是有许多铺垫的。
他所写的,其实是人性的深邃。
袭人在第三十二回里受到过一次超强烈的刺激:宝玉在黛玉面前诉肺腑,达到物我两忘的程度,以至于黛玉已经离开,袭人来到他面前时,他还痴痴地以为黛玉仍在眼前,竟然拉住袭人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挨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唬得魂飞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人了!这段描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不光是精神上有共同的叛逆性,在性爱上,也是充分而强烈的。
“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意味着他即使在与袭人行“云雨”时,心里的性幻想对象还是黛玉,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竟成为了替代品!所以袭人听了魂飞魄散,发出“神天菩萨,坑死人了”的心灵喊叫。
一个女人,不能独享一个男子的情爱性爱,倒也罢了,尤其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贵族家庭里,袭人也不可能有独占宝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稳定地跟将来宝玉的正室分享宝玉的情爱与性爱。
但是,宝玉的这一番错认中的诉肺腑,让她发现了宝玉心中其实只有对黛玉的爱,跟她睡觉行云雨时竟然心里想的还是黛玉,那就超过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
她原本就倾向宝钗排拒黛玉,经过这件事以后,她那阻拦二玉婚事的决心肯定如铜似铁,有了王夫人召见的绝好机会,她岂能放过?就她自己而言,无下贱之虞,亦无虚伪之感,更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前提,她无非是要捍卫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
至于王夫人因此对她厚爱,立竿见影地划拨给她特殊津贴,确定她准姨娘的地位,倒确实并非她主观上想谋求的。
曹雪芹就是这样来写袭人人性深处的东西。
根据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图画和判词的暗示,以及来自蒋玉菡的血点子似的红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笔,还有脂砚斋对后数十回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内容的透露,我们可以知道,高鹗续书对袭人的那种写法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
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关于袭人的完整的故事。
八十回后,忠顺王之子看上了袭人,派人向贾府索要。
袭人知自己如果拒绝会牵连贾府,便不惜舍弃声名答应去忠顺王府。
她临走前建议,倘若今后二宝只能有一个丫头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
到忠顺王府后,经历一番曲折,袭人嫁给了蒋玉菡。
那以后直到宝钗死去、贾府崩溃,蒋氏夫妇一直接济二宝。
宝玉入狱后,袭人也还尽量地去救助他。
这大体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关于袭人这个角色所写下的内容,倘若八十回后的这些篇章没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多余续写的。
曹雪芹塑造袭人这个艺术形象,我以为他没有“主题先行”的框架,更没有意识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写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逻辑在命运之途跋涉。
如何评价这个生命?曹雪芹没有贴标签,没有品德鉴定,他把评价这项任务,开放性地留给了读者。
不管历来的读者在对袭人的评价上有多么严重的分歧,有一点是所有读者都承认的,那就是:袭人是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
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笔的一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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