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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收尾(1/2)

转化成返魂尸后的曼莎,论战斗力,在绝大多数觉醒等级Lv10以下的人类觉醒者之上。

返魂尸的各方面属性都比人类高。

陈勾如果不是用机械飞爪“整活”,获胜的希望也很渺茫。

另一边,东利居然也一个人解决了巨人返魂尸石猛。

要知道,论实力,石猛还在曼莎之上! “你怎么变成这样?” “难道说……你居然是某些深渊世界中存在的那种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性别——人妖?” 东利之前看到了陈勾变形成曙光女神的完整过程,但直到现在都各种疑问。

你全家都是人妖! 陈勾心里很生气,但却只见他抛着媚眼道:“是啊,人家最喜欢男人了,尤其是英俊帅气的金发男人。

” 呕! 不只东利头皮发麻的往后狂退,就连陈勾自己都快吐了,当下直接变回本体。

玩笑归玩笑,战斗还在继续。

接下来陈勾和东利加入亚罕拉伯,帮他解决冲入教堂的其它普通返魂尸。

失去石猛和曼莎这两个精锐之后,其它返魂尸在三人的联手绞杀下,数量越来越少。

很快,三人从一楼大殿杀回到了门外。

这时,昆兰和血祖的厮杀也到了尾声。

血祖穷途末路了。

他和昆兰本就在伯仲之间,或者说刨除返魂尸大军的帮助,他的直接战斗力还在昆兰之下。

更何况,其它三大始祖在一旁虎视眈眈。

他们虽没有出手,但却隐隐封死血祖的所有退路,保证他无法逃离。

“血祖,我们一起在无边黑暗中沉沦吧!” 昆兰大声嘶吼,他体内流淌着一半血祖的血脉,所以他也属于血祖的后裔。

一旦血祖死去,他将和其它返魂尸一样,直接死亡。

轰! 昆兰抬脚一跺,大地剧震,眨眼之间竟在身外形成一道由土黄色光芒凝聚而成的古罗马斗兽场。

直径只有三米左右,但这狭小的范围却正好像一个牢笼,将血祖禁锢在里面。

此刻的昆兰,如同回到了两千年前在斗兽场无往不胜的时代。

血祖? 也不过是一只困兽而已。

他眼中透出无尽的信念,无敌的信念。

“噗”的一声,血祖那颗丑陋的头颅被他一剑枭下,在地上滚了几滚来到昆兰脚边,被他一脚踩下,西瓜般暴碎。

终于结束了吗? 自然不是。

随着血祖的无头尸体倒下,一条中指长的红色血虫混杂在大量白色粘液和血虫中,从断颈里爬出来,试图浑水摸鱼的爬离。

但这显然是异想天开。

先不说其他三个始祖对他的底细一清二楚。

陈勾也不可能让他得逞。

嗖! 一条金色飞爪自曙光女神左手飞出,瞬间穿越十余米的距离,将红色血虫连同附近的泥土一并抓起。

旋即飞爪收回,血虫随之落入曙光女神手中。

战斗守卫者完全以法则之力构成,不是血肉之躯,所以完全不用害怕被始祖血虫进入体内寄生。

与此同时,陈勾手中出现一个巴掌大的金属盒子,用铅锡合金打造而成。

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禁锢始祖血虫,让它无法出去,等于被封印。

从一开始,陈勾的第一选择就是将始祖血虫封印,而不是直接杀死。

因为杀死血虫,最多也不过是得到一些觉醒值,除此之外或许还能有一两颗技能晶石或法则源晶而已。

活着的始祖血虫则不同,它是活着的宝藏! 深渊骑士团的研究部门最喜欢这样的研究对象…… 据传,很多能够增加属性和觉醒等级,甚至直接获得特殊技能的血脉药物,都是从邪魔体内提炼出来的。

要知道,始祖血虫诞生的源头是什么? 天使的残躯! 所以,理论上它体内可是蕴藏着高贵纯正的天使血脉! 这让陈勾无法不动心,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得到这种血脉之力,他也要试一试。

而一切的前提,就是带一条活着的始祖血虫出去。

更何况,就算计划失败想杀,也什么时候都可以。

“把它给我,我必须亲手让他彻底消失!” 昆兰盯着陈勾手中的铅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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