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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
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
”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
“哪怕一眼都好。
”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
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
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
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
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
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
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
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
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
“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
”拉蕾萨再度催促。
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 “来了。
”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
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
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色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
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
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
“正中靶子。
宝贝儿。
”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
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乳房,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
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
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岛上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
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指头。
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
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
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
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
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
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
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
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
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
“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 他喝干杯中残渣。
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
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飘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
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
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
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
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
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了他坐在黑铁面具下,这个葛曼曾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算得上是天籁之音。
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
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
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
“你是谁?”佩特追问。
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
”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
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
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
”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
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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