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辣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六章 异变的僵尸(1/2)

僵尸是什么? 没有人能说的清楚,因为僵尸是垣古以来就已存在的异变生物,对于他们的来历,没有人会知道,甚至没人知道僵尸之王冥夜是怎么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

没有人知道僵尸的来历,但所有的人都十分清楚僵尸的能力,那就是肉身的力量。

僵尸是一种已经死去的生物,包括人、猴、猿等等,只要是有灵魂的生命体,在死后都会有可能进化成僵尸。

他们虽然肉身已经死了,但灵魂却仍被禁固在肉身中。

活着的灵魂支配着死去的肉身,这便形成了僵尸这种另类的生物。

僵尸的肉身虽然已经死去,但他们却又能自由活动,只是身体内所有的器官都已经不再运行因此不能像常人那样从食物中摄取营养,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营养来源的话,那时将会死的彻底,连灵魂都不再存在。

因此僵尸自出现以来便一直不断的寻找能使他们生存下去的营养来源,最后终于发现他们一直苦苦寻找的营养竟然就是血。

这些血并不是普通的血,不是随便抓一只小鸡小鸭就能取到的血液,而是拥有灵魂的生物体内所流淌的热血。

血,乃万物之灵。

是人之根本。

众所周知,当人体失去了三分之一的血液时将会死去,由此可知血对人的重要性。

因为血是全身营养的所在,也是唯一推动心脏继续跳动的动力。

当僵尸知道了这个营养来源后全都开始疯狂的四处吸取血液,终于引出了修真者全力镇压,僵尸的历史也由盛转衰。

当僵尸不断的吸取血液后,他们发现不但从血液中得到了所需要的营养能维持住生命,更难得的是,血液提供了他们更加强大的力量,使得他们能在异变存在中占有一席之地。

而其中最强大的僵尸,就数万载尸王,冥夜。

冥夜不仅是最强大的僵尸,更是异变存在中最强大的存在,而第一个从别的生命体中夺取血液的僵尸也正是他。

其实每一个僵尸都有强大的能力,不过血液除了维持他们的生命外更能发挥出他们潜在的能力。

当人在死后又重新活来时,其中有不少人会拥有某种奇异的能力,其中有阴阳眼,或者其它的特异功能。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个人在死去后又活过来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得到令人羡慕的能力。

而僵尸这个异变体,是彻底的死去,又彻底的活着。

因此他们的能力比之这些人更为强大。

神造物是公平的,他在夺取了你某方面的能力时会赐予你更为强大的另一种能力。

僵尸被剥夺的是生命,因此他们得到的是永生,还有超强的能力。

但代价就是灵魂,在他们死后连灵魂都不会再存在,从此灰飞烟灭。

僵尸的能力得来容易是让人羡慕的,但他们却是以灵魂作为代价这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在无数年的岁月里,僵尸们因为不断的吸取血液,他们的能力也越来越突出。

但无论他们怎么努力,终始都赶不上一个僵尸,万载尸王,冥夜。

没有人知道冥夜到底强憾到什么样的程度,只知道他绝对有着不下于天界仙人的实力。

想当初,多少的仙人合攻才能让冥夜负伤。

如果只凭着修真界的力量,想必连他的汗毛都伤不到。

冥夜的力量太过恐怖了,但他身后的秘密也实在是太过吸引人了。

也正是为了这个秘密,无数的修真、妖魔明知自己不是冥夜的对手,仍旧前赴后继的跑去送死。

这一切只为了万载尸王,万载的秘密……万载尸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热门小说推荐

红楼宠妻狂魔

陈蕴藉为救人出车祸,一朝穿越古代,成了刑部尚书的幼孙。原身是个半大的孩子,刚因在书院与人斗殴挨了家法,灵魂不知何故消失无踪,被穿来的陈蕴藉占了身体。 陈蕴藉心里苦,原身跟人斗殴被罚,为什么要他来承受这份苦果?好不容易睡着,陈蕴藉发现自己灵魂出窍了,灵魂跟着一个小姑娘。 他还看到小姑娘面前有个虚拟的面板,像个系统金手指的界面。陈蕴藉站在小姑娘面前,听到了机械的声音。 【您的宿主黛玉思念老父,/

穿成娇软废物在游戏封神

[欢迎来到末世将临求生游戏,一小时后,d级副本丧尸围城即将开启,请各位玩家做好准备,一起迎接人间炼狱~] 末时代1062年,物种灭绝世界毁灭,作为最后一批人类的元幼杉死后,进入了一个末世求生游戏。 初始身份是又美又娇但极度废物的菟丝花。 跑步会摔跤,吃饭会噎到,因为一张漂亮脸蛋被人轻视垂涎:跟了我,你才能活下去。 元幼杉:?这些人在说什么屁话? 由高维世界开发的真人末世游戏app横空出世,/

暴躁小师祖是顶流他妹

众所周知,顶流郁珩是为了找妹妹才进娱乐圈的。 C位出道那天晚上,他上台发言,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找到妹妹。 听说妹妹找到了,郁珩疯了一样的冲回家。 妹妹扎着两个小揪揪,眉心一颗朱砂痣,长得又甜又可爱,穿着一身灰扑扑的道袍,被一堆人围在正中央。 郁珩听到跟妈妈不对付的邻居阿姨说:哎哟,这孩子怎么脏兮兮的,几天没洗澡了? 长相甜甜的小道姑转过头来,语气一点也不甜:你谁? 听说是邻居阿姨后,/

咫尺之间人尽敌国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 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 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发出庞大的安培力,推动手中超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速撕裂大气,将三百公里外一艘航空母舰射爆,火药库殉爆的火焰升腾照亮天空。 你看,我就在咫尺之/

落入掌中

文案一: 那天下午,姜词因为迷路,无意间闯入了沈听南的院子,听见他同朋友讲电话,语气轻蔑,我能有什么想法,一个大捞女带个小捞女,多看一眼都厌烦。 我爸这些年也是越老越糊涂,把人领进门前也不知道查查对方背景。 姜词那年刚满十八岁,正是心思敏感的时候,从此以后,但凡沈听南在家,她都待在卧室不出门,害怕惹人厌烦。 文案二: 沈听南起初确实很烦姜词这个便宜妹妹,但朝夕相处下来,他发现小姑娘并不像他/

雪山飞狐

故事发生在清代乾隆时期的关外。饮马川陶百岁、陶子安父子从雪山中挖出一件宝物,封于铁盒之中。北京平通镖局总镖头熊元献带一伙人来抢夺,却被天龙门北宗阮士中、曹云奇、田青文与南宗殷吉劫去。大家拼打之间,一个名叫宝树的丑陋和尚赶到。宝树强请众人来到一高耸入云的玉笔峰山庄做客。因山庄主杜希盂外出未归,客人吃饭闲聊。 原来庄主邀请武林高手在此会一位盖世英雄雪山飞狐胡斐。午前胡斐派二童子送信,称午间践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