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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
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
”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
”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985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
”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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