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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眉骨如山峰般挺秀,那双眼睛仿佛是群山怀里睡着的一面镜湖,在烟岚将息的暮色里颤动着暗绿色的柔波。
她似乎受惊般看过来,与梅维斯四目相对。
梅维斯一时震住,撞进那双仿佛有千万重迷雾萦绕的眼里,竟然不敢往前。
她在哭? 梅维斯顿了顿,抬步走近,才看清那不是眼泪,是月光照在她眼里映出的波光。
这是个金发碧眼的女孩,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浑身都是血,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似乎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一双眼睛却还紧紧地盯着她,辨不出情绪。
安达斯城处在大陆南方,这片区域的人类以金发碧眼为主,相传在史前这里是某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因此在面对其他人种时,这里的人们会有种贵族后裔的高傲感。
就在不远处的庄园里,里面的人几乎八成都是金发碧眼。
女孩皮肤白皙细腻,金发柔顺光滑,贵族特征那样明显,但梅维斯却从来没见过她。
她是什么人? 梅维斯看多了话本,此刻觉得自己仿佛卷进了什么阴谋之中,一时间家族内斗、政治倾轧、各种猜测不断涌出。
只是无论如何,当前的情况,梅维斯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
她上前一步,想检查女孩的情况。
只是才迈出一只脚,女孩就猛然受惊般盯紧她,似乎试图用眼神将她逼退。
但她已经顾不上女孩的眼神了,因为她看见了一些超出理解范围的事。
一双尖耳朵。
梅维斯不是读不起书的平民,才十六岁的她已经上过完善的历史课和政治课。
奥尔大陆上有三个公国,以发色划分了三个基本人种,但没有人类会有这样的尖耳朵。
犹豫之间,女孩依然警惕地盯视着她,满身的血,看起来触目惊心。
再不管她,她会死的。
梅维斯不确定她能否听懂自己的话,只好一边试探着靠近,一边尽量放柔了声音:“你受伤了。
我能帮帮你吗?” 女孩似乎听懂了,收敛了那明晃晃的敌意,垂下眼眸,气若游丝般吐出几个字,甫一出口就消散在风里。
梅维斯听得隐隐约约,似乎是:“不要叫医生。
” 她看着女孩的尖耳朵,对这个要求表示非常理解。
梅维斯摸了摸她的额头,很凉。
她全身都很冷,不知道在这片森林里躺了多久。
如果这一晚梅维斯没有遇见她,也许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哀戚的阳光只能徒劳地抚摸她的尸体了。
梅维斯想了想,撕破了自己的斗篷,试着给女孩包扎伤口。
她身上的伤口很多,腹部那道口子最深,像是拿剑捅出来的伤口,深红的血块凝结在伤口表面。
受了这样的伤,还能活下来,伤口还有愈合的趋势…… 梅维斯决定收回刚才的想法,也许她再躺几天都不会死——就算死,估计也是饿死的。
触碰到伤口的时候,女孩忍不住闷哼出声,咬紧了牙。
梅维斯被这样一吓,动作更轻了,半天过去还包不好一处。
最后,她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女孩的身体,从后门进了庄园,绕过人群将她偷偷背回了自己的房间。
安顿好后,又偷偷从大厅的餐桌上拿了几块白面包、几片火腿塞进口袋里,带回去给她填肚子。
女孩卧在床上,就着水艰难地嚼了半块白面包,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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