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醉又何妨 更新时间:2025-06-14 22:40
雍朝皇族兰氏,是个有名的疯子家族。 他们拥有着生来尊贵的血统,俊美绝伦的容貌,无可比拟的智慧,以及,冷漠、残酷、疯狂、痴妄的性格。 这也注定,他们将会为了皇位相互残杀,直到胜利,或者死亡。 生来出众,不得善终。 兰奕欢上辈子是皇位争夺战的胜出者。 他成了高高在上的君主,在位年间,国家富庶,海晏河清,亲友死绝,称孤道寡。 最后殚精竭虑而死,还落得个刻薄寡恩的身后名。 好吧,好吧,死得好,老子早就不想干了! 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重生回了六岁的小皇子,还绑定了一个系统。 系统大放厥词,要辅助他当皇帝。 兰奕欢:这还不如让我死回去。 他准备把系统发布的任务外包出去。 【一个合格的皇帝,要熟读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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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王子通过发动“可爱攻击”、“美丽攻击”、“聪明攻击”、“乖巧攻击”、“伴侣辅助攻击”等一系列连攻,成功启动爷爷诱捕器,捕获“孙控爷爷”一名!】 【获得赠品奖励:“爷爷的美梦”!】 兰奕欢在梦境中动了动眼皮,然后,他眼前黑沉沉的深夜,就被苏合王此时正做着的梦染上了色彩。 这位杀伐一生、饱经动荡的老人,也和其他走向暮年的人一样,逐渐开始频繁地追念过往。 年轻的时候,他是不爱回头的。 那时他一心一意地抛掷自己的青春、精力、热血,只为驰骋在更加广阔的草原上。 而直到蓦然回首,他才发现,原来在他纵马狂奔的时候,爱人、朋友、属下、子孙的一道道身影,正不断地在身后远离,他们的畏惧、疏远与尊敬,又成为了白发苍苍时不可忽视的寂寞。 今夜,苏合王再一次在他的梦里,回到了他发迹的桑那他湖畔。 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阳光无遮无拦地照在翠色的大地上,远处传来牧人悠长的歌声。 苏合王走过属于他的草原,无数士兵在他的威仪中无声跪地,低眸垂首,明明万人拥簇,身边却长风浩浩,鸦雀无声。
吵架时。 千岱兰愤怒地说:我们完全不匹配。 哪里不匹配?叶洗砚擦拭被咬破的唇,沉稳地说,天下恐怕再找不出我们如此登对的人,毕竟一般人很难在吵到气头上接吻。 --- 将千岱兰带回家的那一天,叶熙京其实准备正式向她提出结束。 最大的困扰是不知怎么向哥哥提起,哥哥叶洗砚为人正派,最不喜他朝三暮四。 晨光熹微。 黑色浴袍的叶洗砚坐在白色沙发上,耐心听完弟弟的讲述。 茶汤清绿,幽幽高香。 叶洗砚发丝/
掌门,不好啦,一隐世强者杀上来了,他们说要为自己的宗门报仇。 全部杀了,正好我的绝世杀神称号还差几个人头。 掌门,不好啦,一避世神兽杀上来了,他们说要自己的子孙报仇。 来的好,全部炖了,正好今天吃神兽火锅。 掌门,不好啦,整个大陆的美女都杀上来了,她们说要你负责。 风紧,扯乎! 刚刚成为史上最牛掌门的吴良,此时很没出息的蹿起转身就跑。 系统:我要换宿主! /
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咫尺之间人尽敌国的意思分明是说我站在这咫尺之间不动,可以一人之力毁灭一个敌对国家。 可是,我记得,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是形容两个人很近时,另一人即便背后有一个国家都没用。 假的。百里青锋一剑平举,雷霆真气运转形成的电磁场爆发出庞大的安培力,推动手中超导体赤神钢铸成的神剑,以二十倍音速撕裂大气,将三百公里外一艘航空母舰射爆,火药库殉爆的火焰升腾照亮天空。 你看,我就在咫尺之/
意外穿进一本狗血替身文学里,傅听眠成为了被渣攻裴谦带回来的替身。 小说里白月光回国后,原主不自量力找上白月光折辱他、欺负他,被渣攻看到后,为了讨好白月光将原主送到了森林里,生死不知。 傅听眠穿过去时正好遇到渣攻跟他分手。 傅听眠:分手可以,给我五千万,您让我滚多远我就滚多远。 渣攻:等等,这和我想的不一样? 为了庆祝自己提前获得自由,傅听眠去酒吧玩了一晚上,喝醉后一不小心上了陌生帅哥的高铁/
文案一: 那天下午,姜词因为迷路,无意间闯入了沈听南的院子,听见他同朋友讲电话,语气轻蔑,我能有什么想法,一个大捞女带个小捞女,多看一眼都厌烦。 我爸这些年也是越老越糊涂,把人领进门前也不知道查查对方背景。 姜词那年刚满十八岁,正是心思敏感的时候,从此以后,但凡沈听南在家,她都待在卧室不出门,害怕惹人厌烦。 文案二: 沈听南起初确实很烦姜词这个便宜妹妹,但朝夕相处下来,他发现小姑娘并不像他/
三国,又见三国! 不过这一次的主角,可不是那个大杀四方的董肥肥。 好吧,我承认,三国我独爱曹操,神马刘皇叔、孙仲谋的最讨厌了 这本书是讲述一个小曹贼的故事。 不是曹丕,不是曹植,也不是曹安民 一如恶汉的热血,但会尝试着加入一些新的素材。不再是一位的争霸,其实望父成龙,也挺有意思。 有点爽,有点白,可能还有点雷 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书,喜欢小曹贼! 正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